售后服务受理条件
1、因实际收货数量不符、规格型号不符、外观瑕疵、包装破损等非产品性能问题需要退货的客户,应在验收期内提出退货申请,至迟不应超过收货后的1个月,逾期恕不受理。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客户,在收货后的3个月内可提出退货申请,逾期恕不受理。
2、退货产品,请务必保留完整的原包装(包括外包装、内填充物)及确保货物标签完好,货物标签是供应商协调退货的凭据,如有遗失,将无法受理。
3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申请退货,客户需提供详细的中英文版性能检测报告作为供应商的协商依据,如有必要,还需提供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中英文检测报告。
4、已开具发票的订单在退货申请通过后,需退回发票。
缺陷产品退还:三个保证:遵守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 《型号对应品牌技术参数指标核验标准》 及相关法规规定,履行对存在固有质量缺陷的产品提供维修、更换或退款的义务。
联系人: 李云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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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0086-029-852638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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